第81章 弗兰肯斯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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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1章 弗兰肯斯坦

 

第81章 弗兰肯斯坦

视频拍的很清晰,但镜头晃来晃去,晃的人头晕。

饶是如此,我也看到了那白毛老僵尸的全貌。

从视频中看,这白毛老僵尸身材比例很不协调,一条胳膊长,一条胳膊短,前胸凸起,后背弓着,就连双腿都不一样长,以至于跳起来的时候都一瘸一拐的。

即便如此,这家伙仗着力大无穷,依旧能纵跃如飞,上蹿下跳没人挡得住。

我认真的看着,在某个镜头抓捕到的画面,也看见了白毛老僵尸的脸。

这张脸上纵横交错的全都是疤痕,就像是把破布娃娃撕碎了再缝起来一样!

视频里面,白毛老僵尸嘴角上扬,像是在笑。

但因为脸上的皮肤是缝起来的,所以笑容是被固定住的,这样更给人带来一种极其诡异的感觉。

我转头对疯狗说:“你看这个视频了吗?”

疯狗说:“看了。”

我又问:“这老僵尸有什么奇特的地方?”

疯狗这次回答的很快:“这白毛老僵尸就像是用无数肢体拼凑起来一样,但我却觉得奇怪,如果真的是拼凑起来的僵尸,如何能够协调四肢?还能做到纵跃如飞?”

“张少廷,你是这方面的专家,小爷我还真想听听你的意见。”

其实但凡是个驱魔人,都能看出这白毛老僵尸的古怪。

但没人敢确定这玩意儿是用肢体拼凑起来的。

开玩笑,人死之后,身体也死了,就算是能动,那也没有半点活性。

谁家尸体拼凑起来,还能活蹦乱跳,猛的一批?

我轻声说道:“弗兰肯斯坦。”

疯狗说:“什么?”

我重复道:“弗兰肯斯坦!”

弗兰肯斯坦,也被称为科学怪人,说的是一部小说。

小说里面,弗兰肯斯坦是一个生物学家,坚信科学能够创造新的生命。

这种想法深入他的骨髓,以至于变得越来越狂热。

后来弗兰肯斯坦打造了一个藏尸间,专门从外面购买尸体运回来,然后寻找尸体有用的部分拼凑起来,企图创造一个全新的生命。

后来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,雷电劈下,把这具极其高大的,拼凑起来的尸体给激活了,赋予了这具拼凑起来的身体生命。

当这具拼凑起来的尸体睁开眼睛的时候,弗兰肯斯坦被吓得落荒而逃。

可创造出来的这个拼凑起来的生命,却不断的追着弗兰肯斯坦索要女伴,亲情,还有友情。

故事说的就是这么个意思,但小说毕竟是小说,想要用科学手段把几具拼凑起来的尸体赋予生命,基本上是不可能的。

但科学不可以,玄学却不见得不行。

所以在中土,有一种僵尸叫缝尸。

缝尸的起源很久了,要知道中土向来讲究留个全尸,古时候那些战将被人斩首之后,尸体抢夺回来还要弄个木头脑袋安上再下葬。

至于缺胳膊少腿的,更是要把身体弄齐全了才行。

不然你下葬的时候缺什么,下辈子投胎转世,就也会缺什么。

就冲这一点,缝尸就应运而生。

一些年代特殊的王朝,有一部分人在死后很少留有全尸,所以就找木头疙瘩给人补上。再后来,木头疙瘩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了,就开始寻找真正的尸体给自己拼凑起来。

大部分缝尸,其实都是有一个主体的,其余的外来部位都无关紧要。

可也有一部分人,死的时候只剩下是不到一半的身躯,那怎么办?

那只能找其他的尸体缝上去了。

为了避免被外来的尸体喧宾夺主,所以还得从不同的尸体上取不同的部位。

比如说,某个人因为意外,死的时候只剩下半截胸腔和一个脑袋。

那就得东边找一条腿,西边找另一条腿,南边找丢掉的半截胳膊,北边找腹部的半截身子。

然后大家缝缝补补,给死者把身体凑齐全了,然后就大功告成,开始下葬。

各位,别看这事听着玄乎,但还真就有一些特殊的年代需要这样做,也不管死者自己愿意不愿意。

毕竟死人总得为活人的利益让步,是不是?

可若是这种拼凑起来的尸体产生了尸变,就会变成所谓的缝尸。

缝尸是特殊时代,特殊文化背景的产物,在殡葬文化之中也很少有人知道。

又因为缝尸产生尸变极其艰难,大部分都在历史长河之中渐渐腐烂。

所以,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缝尸,哪怕是疯狗,也只是看出了这具僵尸像是被拼凑而成,却不敢相信拼凑起来的尸体竟然也能尸变!

我稍稍解释了一下缝尸的来历,就听的疯狗不断的感叹。

他知道群英会的洪会长喜欢稀奇古怪的僵尸,如果找到一具特殊时代,特殊文化背景下的缝尸,必定会奇货可居,收藏起来或者倒卖掉赚大钱。

但现在僵尸跑了,他岂能善罢甘休?

疯狗满是幸灾乐祸的模样,看的出来,他十分讨厌群英会这种唯利是图的组织。

但我却苦笑着说:“你先别幸灾乐祸,缝尸丢在了中土,倒霉的可是中土的百姓!”

“老实说,这玩意儿如果祸害起活人来,比尸魔都要猛恶!”

尸魔最多也就吞个心脏。一天一个,一年满打满算也就三百六十五个,吃多了都消化不了。

但缝尸,那是真的会把人的身体切了,然后把自己喜欢的部位缝在身上。

如果仅仅只是把受害人的某些身体部位缝在自己身上也就罢了,京都甚至不需要驱魔人,拿着喷火器就能把这玩意儿给烧掉。

可缝尸缝的不仅仅是尸体,还有受害人的三魂七魄和部分记忆。

也就是说,从理论上讲,缝尸是一种可以不断成长的僵尸,人家是有脑子的。

等哪天开了窍,就会跟西方的弗兰肯斯坦一样拥有自己的神志,成为一个懂得思考的僵尸。

疯狗听的一愣一愣的。

一个懂思考的僵尸,还能够不断的把枯萎的身体部位丢掉,随时换上新的零件,再获得新的知识。

时间长了,这玩意儿能成长到什么地步,谁都不好说。

他忽然说道:“缝尸必须得早点找到!”

我何尝不知道缝尸必须得早点找到?

但目前的情况是,二叔自己都自身难保,我哪里还有心情去管缝尸的事?

而且我现在很希望京都乱起来,一旦京都乱糟糟的,二叔那边就会好过一些。

我沉默不语,疯狗则把车开的飞快,顷刻间就离开了密云的地界。

我看着窗外不断闪过的霓虹灯,说:“你要带我去哪里?”

疯狗说道:“去我家!”

“你已经被人盯上了,只有在我家,才能避开一些乱七八糟的人跟踪。”

“张少廷啊张少廷,小爷为了你可是下了这么大力气,以后小爷的命,你一定得帮我。”

“这世界上那么多人都欠揍,我就这样轻轻松松的死了,他们的日子可就好过多了。”

我听的直翻白眼,合着你不想死,就是不想让那些欠揍的人过的舒坦吧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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